怀化新闻网讯 11月5日,辰溪县运管所执法人员在辰阳镇路口查处一台非法运输甲醇危险品车辆。
经查,湘N69710车内装有6桶甲醇,由辰溪县沙坪村拉往卫校,收取运费 500 元,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业资格证,属无证非法运输危险货物。
甲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根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需要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使用专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非法运输危险品,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甲醇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辰溪县运管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车停止违法经营,对车辆依法进行查处,对车上甲醇进行卸载转运,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隐患。(徐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