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8月24日,笔者从沅陵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结合接访实际,提出“三项措施”整治接待来信来访中不规范行为。
据了解,该院“三项措施”为:来访记录要细心。记录来访人陈述的问题,要特别细心,力求详细、清楚、准确、有选择、有重点,关键的地方要尽量详细,不重要的地方可以尽量略记。记录完后,要给信访人按有关规定作出答复,细心给他们讲解、分析他们反映的问题,让信访人心中明明白白,使他们担心而来,放心而归;听取意见要耐心。很多来访者来访时,由于事先没有充分地准备,或由于到了检察院心情紧张、语言组织能力较差。有些来访人性格暴躁,情绪激动,心里气愤,加上他们对法律政策不是很了解,态度很不好。对于这些人控申工作人员更是要耐心一点,和蔼一些,多一些理解,多换位思考,不厌其烦的做好接待工作,因为接待态度是和群众建立感情的基础,更是得到群众支持和理解的重要条件; 对待上访人有爱心。有的信访案件中,信访人只是为了争一个道理、讨个说法而来。有些问题是依法按政策处理的,但是有些群众是一时想不通,不理解而来的。这个时候控申工作者应设身处地为信访者着想,带着感情去做释法说理工作,使群众容易接受,以达到息诉停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