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小龙)近日麻阳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滕某实施司法救助,向他发放了20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据悉2016年2月1日,刘某饮酒后驾驶货车,在行驶途中与驾驶摩托车的滕某相撞,滕某当场受伤,且损伤呈植物生存状态,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经鉴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高额的医药费让滕某家一度陷入困境,且其母亲年事已高,女儿尚且年幼,还在读初中。该院控申干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经过多方努力,在麻阳县政法委的支持下,申请到了20000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被害人行动不便,该院副检察长刘支伟带领该院控申干警将2万元救助金及时送到被害人手中,缓解被害人之燃眉之急。滕某妻子感激地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这个家庭重新燃起了希望。”
近年来,麻阳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争取救助经费,采取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等方式,主动救助刑事案件困难当事人,解决了他们实际生活问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今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