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广大市民: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为激发全市人民热爱怀化、建设怀化的热情,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促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市民文明公约》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具体体现,是全体市民广泛认可、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通过面向全市开展《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公开征集活动,大力普及文明礼仪规范,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热情,切实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
二、征集要求
1.此次《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面向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开展。
2.来稿需包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各方面内容,要求全面概括维护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伦理等各方面的基本行为准则,切合怀化城市特色,能作为规范约束广大市民公共日常行为的基本行为规范。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可以进行注释。
3.来稿文字要力求简洁明确,通俗口语化,便于记忆,便于执行。字数不超过200字。
4.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5.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6.本次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
三、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征集阶段(2015年4月13日—5月21日)。广泛动员各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征集活动,收集整理优秀作品,报送市创建办。各单位干部职工也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向市创建办投稿参与征集活动。广大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参加征集活动。投稿数量不限。
(二)评审阶段(2015年5月11日—5月31日)。市创建办对投稿将进行整理,将征集的优秀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上进行刊登,组织有关代表对征集内容进行讨论,并邀请专家进行筛选,解析、提炼《怀化市民文明公约》。
(三)公示阶段(2015年5月21日—6月1日)。将征集提炼的《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在市直各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后,提请市文明委领导审定。
四、投稿方式
1.网络:登录怀化新闻网(红网怀化站)www.0745news.cn《怀化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提炼活动平台在线提交;
2.邮件:直接发送至邮箱hhwmb2712534@163.com;
3.信函:邮寄至怀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333号2号办公楼233室。邮编:418000;
4.短信:所有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可直接通过短信投稿。短信接收号码:15274586811;
5.微信:查找“wmhh001”或扫描二维码 关注“文明怀化”公众号留言。
五、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设组织奖、作品奖两类。
1.设优秀组织奖10个,对组织认真、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高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设作品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元,三等奖6名,奖金300元。
怀化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怀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